福袋是日本的商家在新年前后,将多件商品装入布袋或纸盒中,进行搭配销售,这种袋子或者纸盒就称为“福袋”。对于消费者而言,福袋相当于商场打折优惠,而且在购买时对于福袋内商品的期待感也非常有吸引力。
近期,有网友发现在某二手购物平台上发现,打出“超值神秘福袋包裹”的宣传语,出售所谓“福袋”。这些“福袋”标价只有0.1元,商家称只需支付14元运费就可能得到手机、包包、美妆产品、珠宝玉器等。
如果真是这样,卖家不是亏惨了吗?
很多卖家宣称,其所出售的“福袋”是“快递丢失件”的包裹。这是怎么回事?
只是一种营销手段有记者找到了这些卖家的进货渠道(上家),并以加盟者身份与其进行了沟通。对方承认,这只是一种模式,并不是真正的无人认领件,并且否认了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卖家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提供价格低廉的小商品,并提供专用的快递盒子以及快递胶带,但是不提供快递面单。
如果有人问,“为何没有快递面单”。卖家通常会说:“快递面单已经被撕掉了,不然就是泄露隐私信息,是违法的。”
“这种模式非常适合跑江湖、跑集市。抓住用户的好奇心和赌博心理,到哪儿都围一大群人,特别好卖!”由卖家说。
从线下到线上实际上这种打着卖“快递丢失件”的噱头卖东西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早在2015年,就有媒体以“淄博街头摆摊卖“快递” 10元一件看似便宜暗藏玄机”为标题,报道过类似的事件:
经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发现商贩所说的手机、手镯等贵重物品并没见有人能买到。那么这些物品究竟是不是别人没有签收的包裹呢?随后记者把这种情况反映给了公安机关和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随后来到了现场。见了执法人员,商贩终于说了实话,“这不是快递,是捡个破箱子装上。这就是变相卖东西,是清仓处理的。”原来,这就是个噱头。邮政管理人员也对包裹进行了查看。淄博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宋元清说,“这个商品没有面单,就是用这个包装作为一个噱头来进行销售,但是没有快递面单,不属于我们快递范围。”
近年来,类似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曾有媒体报道。
“无法投递的快递”是如何处理的?2017年,国内快递件数已超400亿件,而在快递申诉方面,国家邮政局2016年统计数据表明快件丢失损毁的有效申诉率为1.38%。也就是说,尽管快递丢失件虽难以避免,但比例不高,因此丢失包裹不太可能集中出现。
既然这些不是真正的“无人认领快递”,那么真正丢失的快递一般会被如何处理?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应对其进行公示。在上级部门监督情况下拆开包裹,根据相关线索进行投递,如果仍未能投递,贵重物品收缴国库,其余物品在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变卖他人快递包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张柄尧说,“除包裹的所有权人外,其他人对包裹均无处置权。网上叫卖快他人丢失快递包裹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若网络平台监管不力,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问责或施以行政处罚。”
“绝不可能交给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贩卖,这是违法犯罪行为。”邵钟林也特别强调。
变卖他人快递包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专业人士说:“除包裹的所有权人外,其他人对包裹均无处置权。网上叫卖快他人丢失快递包裹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若网络平台监管不力,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问责或施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 ◆
所谓“福袋”实际上是一种营销骗局,销售者利用人们以小博大的心理,打着“无人认领快递”的名义,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实际上,快递盒子里面装着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销售者在无人出手时还会安排一两个托儿佯装开出了手机等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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