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号,连云港的一位快递员唐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苇泱在线》节目反映,因为工作需要用速递易快递柜投递快件,所以他在今年8月10号注册速递易APP账号并往里面充了钱。前不久唐先生辞职了,也就用不到速递易APP了,他就想把剩余的钱取出来,却发现无法提现。
唐先生随即拨打了速递易的客服电话400-001-0055,可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于是唐先生与网上在线客服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公司知道这笔钱是用户个人的,但是公司规定就是不能提现。唐先生说,目前他的账户里还有57.65元,钱虽不多,但让他感到不解的是,账户上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为什么就不能取出来呢?速递易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记者在手机上也下载了名为“速递易快递员”的APP,在速递易服务协议中明确提到,充值费用是不可以退还。
在昨天(30号)节目中,节目组连线到了速递易客服,工号8137号客服人员在咨询过领导后表示,在速递易的服务条例上确实有不可以退还充值费用的规定,他建议,具体退款问题需要快递员与其所在的快递公司进行协商:
速递易客服
是在我们条例上是有一个,上面说的是......因为他这个费用问题是快递员个人账户问题,然后这个费用充值之后呢,它显示是有不退还的条例对吧?但是这个费用问题是因为我们速递易与快递公司有一些相关合作的,所以这个费用问题他可以联系当地快递公司的商铺进行协商处理的。
钱是交给速递易公司的
现在不能退款
为什么要与快递公司协商?
速递易该客服人员表示,问题的具体细节他也解答不了,可以上报领导。节目组提出,能否请领导过来接电话,该客服说需要沟通下,可是直到节目直播快结束时,节目组并没能等到该客服口中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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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易不退还快递员的账户余额,是否合理?
2
同意此条款才能注册速递易账户,该条款是否有效?
3
速递易不退款的行为,法律上如何定性?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葛松涛律师:
应该说速递易不退还用户充值费用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用户在注销APP账户后就不会再使用该款软件,速递易没有理由扣着这笔钱不归还用户,法律上也不予支持。因此,从法律上,速递易目前的行为可以定性为不当得利。该合约本身有违《民法》当中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速递易应当按照剩余的金额及时的返还给用户。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马主任在节目中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管理办法对快递柜的使用有明确规定,此事的矛盾焦点就在于速递易的规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马主任说,从维护快递员利益的角度出发,节目后,他们会汇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随时和节目组反馈最新进展。
此事,《苇泱在线》会持续关注。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 丁俊
《苇泱在线》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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