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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薛宁薇、通讯员王长鹏9月15日报道:共享单车超区停放被扣费,此时再将共享单车骑回规定服务区,是否可免收调度费?记者从上海市一中院获悉,今天上午,该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这也是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上诉案,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图片由上海一中院提供
而在此前的一审中,对于原告亦即当事人武先生提出的赔偿20元交通费并赔礼道歉请求,法院未予支持。目前,武先生已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上海一中院通报的信息,2019年11月30日,武先生从大场镇地铁站附近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骑行至真北路某小区门口。由于锁车时被提示超区停放需收取调度费10元,武先生为要回这笔钱,再次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
在武先生看来,自己在24小时内将该单车骑回服务区,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但遭平台方拒绝。经消协投诉后,武先生最终将哈啰单车告上法院。
哈啰单车一审庭审中表示,用户在使用哈啰单车前已同意相关服务协议,协议中已就服务区外还车事项和相应规则等进行了说明。武先生既然已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
哈啰单车方面同时提出,武先生超区行为亦非首次。原来,武先生于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产生超区行为并致电客服,上述超区行为的调度费最终都进行了退回并每次告知其规则。对于武先生之后的超区行为,平台有权扣费。
此外,哈啰单车方面否认平台有“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情况,一审法院认为,武先生对共享单车的协议和规则是明知且同意的,其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外,哈啰单车按双方协议收取武某10元费用并无不妥。武某称在24小时内将车辆骑回服务区内应退还1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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