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康康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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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前一天在实体店买了一件衣服,吊牌没摘,没有洗过,第二天我不喜欢了,想退货,商家却不允许退货,这样算违法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或者讲座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实体店并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
回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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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承诺书,这个有模板吗?
有模板,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登记项目办事指南中可以直接下载模版。
回复:登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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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的公司年报逾期,目前已经补报,也已经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但前两天,公司接到一个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称由于公司年报曾经逾期,需要缴纳5000元罚款,请问这个电话所说是真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0条规定,未按期年报的市场主体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但需要核实来电的真实性。您可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息核实。
回复:信用风险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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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想开一家小餐馆,请问该如何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
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这个说法。
根据市场主体的具体情况,“开一家小餐馆”从事餐饮服务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根据《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我市实际情况,食品经营类事项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为区级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上述许可证均支持网上办理,咨询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申请,也可以向拟开办餐馆辖区的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了解(“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有相应联系方式。)
回复:登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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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食品,还需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包括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如果存在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经营行为,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根据《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我市实际情况,食品经营类事项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为区级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上述备案、许可行为均支持网上办理,咨询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申请,也可以向拟开办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辖区的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了解(“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有相应联系方式)。
回复:登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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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交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7号,自2021年5月1日施行)明确了“零星小额交易”的认定标准:“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但有关经营活动依法须取得许可的,应当办理登记。
回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E N D-
编辑 | 晴晴
排版 | 黎美丽
漫画 | 孙小碗
供稿 |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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