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完善赋码规则规范健康码管理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80号),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管理,统一赋码标准,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赋码规则。
一、分类赋码
(一)赋红色健康码管理人员。红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隔离管理的人员同步赋红码管理。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混管阳性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有区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本地发生疫情后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人员,赋红码进行管理。
(二)赋黄色健康码管理人员。黄色健康码(以下简称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同步赋黄码管理。对正在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区内防疫信息重点人员数据库中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以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赋黄码进行管理。
(三)赋绿色健康码人员。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绿码)表示处于低风险状态,对应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通过本人自主准确在“我的宁夏”APP上进行健康打卡,获取绿码。
二、赋码转码规则
(一)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赋红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后转为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二)对采用单人单管方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自检出阳性结果起赋红码,经复核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转为绿码; 采用多人混管方式,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时,对混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先赋红码,单人单管复核结果为阴性的,按照人员类别分类赋码管理,非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的转为绿码;复核结果为阳性的继续赋红码管理。
(三)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黄码,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四)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绿码。
(五)对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赋黄码, 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六)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自入宁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七)对发生疫情后划定的高中风险区人员,自风险区划定起赋红码,中高风险区按规定转为低风险区后,相关人员转为绿码。
(八)对有区外中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隔离后转为绿码。
(九)对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健康码异常,本人可在当日内自主填报正确信息,自动转为绿码。
(十)对解除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封控管控未及时转码,未离宁被误判定为区外入宁人员赋码,未及时自主更正健康打卡正确信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误赋红码、黄码的人员,本人可在“我的宁夏”政务 APP中上传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助申诉,通过系统识别或人工核验符合转码条件的, 转为绿码。对不能完成自助申诉转码的人员,本人可通过各级12345政务热线和自治区12320热线电话登记核查转码。
三、其他事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此前印发的文件中涉及健康码赋码规则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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