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临近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特别穿插一个“维权”系列,跟各位看官聊一聊一些很可能发生在身边的维权事例,欢迎点评。打字不易,盼点赞关注给予鼓励。
一、对投诉进行概况。
1、投诉对象:商场某品牌服装柜。
2、投诉缘由:衣服吊牌剪除,要求退货,专柜以“吊牌缺失,影响二次销售”为由不予支持。
3、投诉人表述:衣服穿着后,周围人一致认为不合适,而且家中有类似的款式,要求退货。
4、投诉结果:经协商,换了同专柜的另一件衣服,吊牌问题由品牌公司解决。
二、对这起流量投诉的点评。
1、站在品牌方立场:
①衣服出售的时候是含吊牌的;
②吊牌缺失,不能直接出售给下一位顾客,符合“影响二次销售”的说法;
③衣服的吊牌补做会产生成本。
2、站在消费者立场:
①吊牌不是属于衣服的一部分,销售的主体是衣服;
②衣服是购买时间不长(一周内),衣服本身没有穿着的痕迹;
③仅吊牌剪除是可以由厂方重新制作的。
三、笔者对这起投诉的看法。
了解《新消法》中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退货时候关于商品的要求,其表述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1、结合上述内容,这个事例的关键点是对“吊牌是否属于商品”。
2、经查,个别法律界人士发表个人观点,商品的主体是货品本身,吊牌更多意义上指商品的解释说明。但是也有人支持是商品的一部分的说法。
3、个别商家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会在商量无果的情况下,承担吊牌补做带来的麻烦。
4、作为店铺有义务帮更多消费者把关。
根据实体店(尤其是价位偏高)反映,事实上存在少数将吊牌保留,穿一两次进行退货的顾客。如果吊牌剪除后仍旧能退换,部分选择穿着过后做退换货处理的顾客,更多可能出现。
5、无论是什么原因,吊牌剪除后进行退换货的过程多半是比较曲折的,因此建议在剪除衣服吊牌的时候还是要有“穿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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