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微信、支付宝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收支结算的重要工具。
像银行账户一样,微信、支付宝也有独立的账号和密码。
申请强制执行时,对于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是可以申请冻结和扣划的。
但是,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时,有一定的流程和规则。
其中有些事项,和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
微信、支付宝的执行也有赖于网络查控系统。
至于网络查控系统的知识,往期文章有介绍,在此不再赘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看我往期的文章。
一、账号和昵称的不同
我们平时看到的微信支付宝,都是显示使用者的昵称或者手机号码。
但是,在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里,却不是这样。
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显示的是微信、支付宝在后台的账户名称,并不是微信昵称和手机号。
后台的账号往往是由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组成,基本没有汉字。
这个账号在我们平时用的微信支付宝里也不显示,就像往期文章介绍的银行卡背后的账号一样,所以,一般人根本都不知道。
所以,你拿着被执行人的微信昵称或者手机号去找执行法官执行微信支付宝,他们是没有办法直接对昵称和手机号采取执行措施的。
二、身份证名下的账户
上面所说的账户,是网络查控系统中依据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识别反馈出来的。虽然看不到昵称和手机号码,但是能够确保是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名下的账户信息,据此采取执行措施,符合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法律规定。
因此,如果你拿着被执行人正使用的微信,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就信誓旦旦要求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是不敢的。
因为无法确认这个微信是不是被执行人本人的,一旦产生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
这也是为什么有的被执行人明明微信被冻结了,却还能看到他们使用微信的原因。
因为绑定的,可能是别人的身份证号码。
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和被使用者能够承认或者有其他证据,是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的。
但是,取证难,你懂的。
三、额度冻结和账户冻结
额度冻结是指在一定的数额范围内冻结,账户冻结是指对整个相互进行冻结。
额度冻结时,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余额在额度冻结范围内是无法使用的,超出额度冻结范围的部分,才可以自由支配。
账户冻结就比较狠了,账户里所有的钱都不能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查控系统只支持额度冻结,并不支持账户冻结。
四、冻结效力
冻结只是防止被执行人将余额取走或支付,并不代表余额已经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脱离。
如果达到脱离的效果,那需要扣划。
冻结期间,被执行人的账户可以进钱却不能支付。
冻结解除后,账户里面的余额不会少,被执行人仍然能正常使用。
另外,与银行账户不同的是,微信支付宝账户余额为0的情况下,网络查控系统并不支持冻结。
所以,冻结不会成功,执行法官往往对余额为0的账户无法操作。
五、扣划的效力
扣划是以冻结为前提的,只有冻结以后才能扣划。
像银行存款一样,扣划要在冻结后的15个工作日后网络查控系统才允许操作,在此之前,是无法操作的。
扣划以后,余额会转到法院的账户,法院再支付给申请人,这才算申请人拿到了钱。
扣划以后解除冻结的,余额会减少,扣划的数额就是减少的数额。
如果扣划的数额是微信支付宝的全部余额,扣划后,账户会自动解冻,这是网络查控系统设置的功能。
以上就是微信支付宝在网络查控系统中的状态,是不是与你想象的不一样?
所以,执行事项要与执行法官多沟通,按照平时所想,可能不会与实际操作想吻合。
执行程序纷繁复杂,每一个事项都包含了大量内容。
如果有兴趣,可以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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