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惠芳 张靖超 北京报道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核通过了北京清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委托代理的一项与微信读书和用户个人权益相关的立案申请。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新浪微博上检索发现,不少网友对微信读书APP强制关注微信好友、微信好友默认可以互相查看微信读书的书单等情况存在不满,认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读什么书是一件私人的事情,微信好友默认可以互相查看书单,自己的阅读习惯被暴露出来其实很尴尬,发现微信读书存在这个问题后我就卸载了APP。”武汉一位医疗工作者小黄对记者表示。
记者就上述情况联系腾讯公司方面,截至发稿,对方未予回复。
默认公开个人阅读信息
熊定中告诉记者,4月中旬和同事聚餐的时候聊到了手机阅读的话题,偶然发现一位黄姓律师的微信阅读里互相关注了上百位微信好友,而她本人从未进行过相关操作。“黄律师当时非常震惊,因为她平时在微信阅读里会读一些工作之外的私人读物,并不希望被别人知道,但是系统默认能被几百个微信好友浏览,自己却并未被软件告知这点,现在手动取消几百个关注又很费时间。”
但用户可以在微信读书上手动设置隐藏相关信息。在书单界面“编辑”按钮中,用户可以选择将需要隐藏的书设置为私密阅读,在板块“我”中,用户可以设置开启“隐藏阅读时的想法”“关注你必须获得你的同意”按钮。
记者在AppAnnie上查阅发现,微信读书2015年8月27日推出版本1.0.0。2018年5月4日更新版本2.4.2,新增多个隐私设置项,可以关闭微信好友互动,支持关闭读书排行榜,不参与好友阅读时长排名,想法支持单独设置“仅自己可见”。2019年3月19日更新版本3.4.0,升级隐私设置,新加入的微信朋友,须手动关注你后才可以查看你的阅读动态;新增隐私设置项,开启后关注你须获得你的同意;可以对单个想法设置“仅互相关注可见”。
律师:或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资深互联网咨询顾问唐兴通表示,未来面向C端用户的产品社交元素将是标配,腾讯做社交起家,有很强的社交基因,微信读书加入社交元素具备先天优势。从产品层面看,微信读书注重社交因素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增强用户之间的互动性,绑定读者,增强产品的注意力和曝光度,延长产品的生命力。
熊定中向记者表示,微信与微信读书都是腾讯的产品,但在法律上这两者分属于不同的主体,两者就获取、使用、保存个人信息应当分别取得用户的授权。在得到用户的授权之前,APP强制关注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
记者注意到,在微信读书设置选项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第2条提到,使用微信读书的前提需要有一个成功注册的微信账户,并获得改账户的公开信息(昵称、头像等)、寻找与你共同使用该应用的微信好友、帮助你分享信息到朋友圈。该协议的落款为腾讯公司,而微信读书官方微博标注的公司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微信团队官方微博标注的公司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默认公开用户的读书信息可能会侵犯用户的隐私权。一个人读什么书可能直接关联着他在思想上、生活上的多方面隐私。比如一个打算*或者已经*的女性用户可能用微信读书去阅读孕期健康相关的书籍,这时用户并不一定希望自己公司的HR或者部门领导看到。此外,用户读什么书、读书的时间、读书时的感想等信息也都属于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隐私,是只有自然人本人才有权决定是否公开、如何公开的信息内容。”熊定中说。
微信读书上述协议的用户注意事项第5条提到,用户理解并同意微信读书默认生成软件使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你的书架、你正在阅读的读物、你推荐的读物及你的读书想法等信息)并向与你微信好友关系的其他用户开放浏览可见,你及其他用户将有权浏览对方因使用微信读书所生成的软件使用信息,前述软件使用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或不能公开的个人信息。
熊定中认为,用户个人的相关信息在APP上应该是默认关闭的,给用户提供可以开启的选项,这是一个普遍的共识。即便在注册APP之前用户同意了相关条款,比如涉及用户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一些重大事项,APP要获取时也必须单独获取用户的授权,应该让用户明确知道APP在做这个事情,而不是写在一个不明显的条款中。
(编辑:张靖超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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