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看到“插队母女”的新闻,心中就有一个疑问,连个马赛克都不打。
这样无遮挡的发送普通人的照片、视频到网络,算不算侵权?当时,我就觉得媒体现在可真大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这样大动干戈的拿到互联网上渲染。
傍晚,又看到“插队”视频本人的解释,原来人家两个人是婆孙,他们也不是像媒体开始报道的那么无缘无故的“插队”,而是排错了队伍,想“平移”到旁边的队伍过程中发生的争执。
现在的媒体也如同雾里看花,我不想讨论谁对谁错,我只想问问,这样发送普通人照片不算侵权么?
未经允许私自发送别人的照片的行为是算侵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也可以直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激情之下,难免有误。
这个五一气温变化幅度大,出游的人多,人们在燥热,拥挤,等待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过激的焦躁的情绪。
情绪一起,能够及时察觉,不激化矛盾都是难能可贵的。互谅网时代,大家都拿着一个手机,都在随时拍照,随时录制视频,随时发送到自己的账号上,随时发送到网络上。
有没有一个度,哪些可以拍?哪些是自己不能拍的?
四川“插队婆孙”红了,红的这样毫无预料,毫无征兆。但是这“红”的背后,有没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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