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为了保证京东平台消费者售后体验,京东平台推出《京东自营供应商售后服务规则》,本规则于7月5日生效,且自生效当日开始,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将自动进入正式执行期。
根据规则,供应商应依据与京东所签署的购销协议约定,保证售后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京东须承担较高售后服务义务的,供应商承诺配合京东完成上述义务。
据了解,在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换、维修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效内,完成售后服务。
商家需注意,规则中要求的各项时长不存在叠加计算;且时长应从“供应商确认收货时间”至“供应商返回商品送达至京东的时间”进行计算。若待修返、维修超过规则中的约定时长,京东有权按该产品进货价格扣除货款或要求供应商更换全新产品,在京东选择扣除货款或更换全新产品后,供应商应根据规则中关于退货或换货时效约定相应办理。
在售后维修服务方面,若产品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供应商可以到京东指定地址
取货或委托京东通过物流等其他方式送达供应商,产生的物流等相关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承诺在约定时间内修复,并送达京东指定地址,则货品的送达时间以京东取得的签收凭证为准。
若未能按规定时限返还维修货品,供应商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及准确修复时间。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仍未交付完成维修的产品或未在经京东书面或邮件确认后的时间内将产品完成维修的,京东将按该产品进货价格扣除货款或要求供应商更换全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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