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调动
需要去外地
可是租房合同还没到期
房东得知情况后表示
只要找到转租人
就能将租房押金退还
可是事后
房东却对转租人各种刁难
导致转租失败
我该怎么办?
本期点评嘉宾
尹海峰 律师
上海市英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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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转租合同的签订
转租合同是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后的房租数额可以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协商确定,与房东也就是出租人无关,转租后承租人并不退出原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尹海峰律师表示,本案中,房东说可以把房子进行转租,并且转租后即退押金。因此,房东同意后,租客可以自行将房屋进行转租,并且自行与次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房屋的价格可以与次承租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房东同意该价格。
律师提醒
尹海峰律师提醒,转租后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转租成功后即可向房东索要押金,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建议
不必执着于转租
如果去外地工作并不是基于本人原因,并且是自己所不能预见到的,则构成“情势变更”。租客也可以和房东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且退还押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情势变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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