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人线上聊天,
不夹杂表情包,
总感觉情绪表达得不够到位。
面对微信自定义表情包
数量300的上限,
每次都要删删减减、纠结不已。
3月29日,
微信iOS客户端更新至8.0.3版本,
更新后的微信自定义表情包
上限变为999个!
这次表情包扩容,
也迅速冲上了微博热搜。
“表情包狂魔”们欢呼声一片,
再也不怕“斗图”时库存告急啦!
也仍有“表情包大户”觉得,
999个也不足以实现表情包自由。
这次更新,
甚至挽救了“社交危机”,
因为消息回复慢的理由又增加了。
一片欢呼声中,
“人间清醒”的网友发现了重点。
此次表情包扩容能引发如此热度,
可见“斗图”已成为交流的重要方式。
但你知道吗?
发表情包也可能涉嫌违法!
案例1
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制作成表情包,于网络上流传。2016年7月25日,某网站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还附上了该公司的宣传标识和文字、二维码等。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75000元。
律师解析
该网站公司未经演员葛优同意,擅自在微博上使用“葛优”名字及其头像做成的表情包,用途是营利性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根据以上规定,该网站公司公开使用葛优头像制作的表情包进行宣传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应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书·法”系列作品
案例2
2017年5月,某门户网站官博配了九张图,最后一张是恶搞《还珠格格》中尔康的扮演者——演员周杰的表情包。周杰在该条微博评论中气愤回怼,并发微博怒斥这种行为不道德。无数网友表示支持周杰,认为艺人也应有肖像权。一番争议后,该网站次日清晨道歉,并删除相关内容不再继续传播。
律师解析
该门户网站采用技术手段配图或者其他形式对周杰的表情包进行恶搞,而表情包主要内容是演员周杰的个人肖像,因此,该门户网站的恶搞行为实际上是在丑化、污损演员周杰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认定类似“表情包”剧照的使用行为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前提条件:一是一般社会公众可以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二是具有一定商业性使用的性质。某门户网站在官博利用演员周杰的表情包配图,与其业务联系密切,系明显的宣传行为,属于商业性使用,其行为构成侵权,理应赔礼道歉。
“书·法”系列作品
案例3
2021年初,一条网友吐槽儿童软色情表情包的微博引发热议。一张张小朋友的照片上,被P上了一些暗示性文字,变成了具有特定意义的表情包。类似的萌娃表情包的介绍中,还不乏“撩汉/撩妹套路”这样的描述。很多网友认为,萌趣化的儿童色情无论采取何种传播形式进行包装,都已触及法律、道德底线。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因此,利用儿童的肖像(照片)制作低俗、色情的表情包,将直接侵犯其肖像权;同时,还将降低社会对表情包中人物的社会评价、贬损其个人形象,直接侵犯其名誉权。未成年及其父母有权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相关信息。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知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删除、屏蔽相关软色情图片,那么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书·法”系列作品
看完这些案例,
一定有很多小伙伴想知道:
真人表情包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使用真人表情包?
1、使用真人表情包需获得肖像权人许可。
肖像权人的许可,可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是指肖像权人口头或以书面形式公开表明许可他人使用其人物形象。默示是指肖像权人虽然没有公开表明许可他人使用其人物形象,但是通过推定可知肖像权人默许他人使用其人物形象。例如,在微信、微博中频繁出现某明星的真人表情包,并没有遭到该明星的反对或起诉,视为肖像权人默许不特定网络主体使用其人物形象。
2、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一般社交软件中使用的真人表情包,都是用于私人聊天、个人欣赏等用途,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种情形下,使用真人表情包,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当下一些社交平台允许网友自发上传自制的真人表情包,一些真人表情包虽然可以免费下载和使用,却存在营销策略、广告宣传等嫌疑,也应当制止。
3、不丑化他人人格。
在社交软件中使用真人表情包,大多数情形是为了增强娱乐性,但是不能以丑化他人人格、诋毁他人形象作为代价,真人表情包的制作和使用应当以尊重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为前提。
玩闹也有底线,
法律不容逾越!
大家愉快“斗图”的时候,
一定记得遵纪守法哦!
感谢北京锦钟律师事务所聂洋城律师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综合整理:李一鸣,文内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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