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日前,广西玉林市李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1907班有家长在微信群组织捐款,用来向老师表达谢意。经核查,李女士反映问题属实。1907班共有80位学生家长捐款2.84万元,该班班主任在未向学校汇报学生家长捐款以及代收取情况下代收了捐款,准备发给各科任教师。同时,该校高三年级其余24个班级均存在家长捐款行为,共有1908位家长捐款67.77万元。该行为属于违规收费,已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区教育系统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排查工作。(11月12日 光明网)
高三的教师非常辛苦,学生应当感谢老师,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组织家长捐款给教师发补助、谢师恩,这肯定属于违规,属于乱收费;更何况,家长捐款也未必全是自愿,因为这其中带着浓浓的逼捐味道——群里定期公布未捐款名单。
教育是良心事业。教师领着工资报酬,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分内的教育教学任务。如果是学校安排的额外加班、补课,加班费应该由学校承担,岂能号召家长捐款?现如今,当地教育部门明确表态,教师收取家长捐款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属于违规行为。
表面上看,班主任或老师并没有号召、组织家长捐款。但是,他们肯定也都在微信群里,如果班主任或教师都旗帜鲜明地反对捐款谢师,制止家长捐款,也必定能防患于未然。遗憾的是,他们非但没有制止,反而收下了捐款,并准备分给各位老师。这就表明,班主任默许了捐款行为,甚至可能是班主任暗地里动员了个别的家长,鼓动家长捐款谢师。
高三25个班级,全部组织了捐款谢师,共有1908位家长参与捐款,涉及金额近70万元。如此大规模的违规,如果说学校不知情?估计没谁相信。这说明,部分高三教师根本没有把违规收费当回事——他们认为,这是一桩小事;并且,所有的老师都均分了捐款,法不责众。这就是他们没有把违规当回事的根源。
窃以为,既然涉事教师是违规的主体,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取消当年的荣誉、晋级,年度考核不能为“良”等等。然而,本次事件中的违规教师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学校只是将捐款退还给家长,这容易让相关的违规行为更加猖狂。试想,如果每一次违规都是零成本,谁会把违规当回事呢?法律法规的威严何以体现?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老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但类似的事件多次发生,屡禁不止,这肯定与违规不惩有关。很显然,违规必惩,才能有震慑效应,教师才不敢巧设明目乱收费。另外,倘若教师因此受罚,家委会也不敢再狐假虎威地组织捐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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