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5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滨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杨湾卡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冒用他人行程卡和健康码。经查,男子刘某某系某运输公司驾驶员。当日下午,应同事王某某要求,刘某某帮忙开车运输水泥,在经过卡口时,使用王某某的手机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刘某某和王某某的行为违反来(返)企人员和车辆闭环管理相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和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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