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人抨击996,可我却觉得996还挺好的呢?”
当时一看这个问题,还想着怎么还有这么“无私贡献”的人呢?
最后一看他的描述,明白了。
这位网友是一家知名互联网游戏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在行业里排名前五,妥妥的明星公司。
公司坐落在一个环境优美的创业园区,员工食堂和健身房等一应俱全。他每天早上9点到公司,晚上10点左右下班,回家骑自行车15分钟路程。周末偶尔来公司加一天班,还能趁机跟着几个大牛学技术,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觉得很满意。
并且公司的薪酬福利也不错。员工的薪资在当地可以排进10%,工作5年以上还有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句灵魂发问。
“行业明星公司”、“健身房”、“员工食堂”、“高薪资”、“持股计划”……
这么一看这些条件确实是很吸引人啊。
可是总的来说,他的例子并不具备普遍性,大多数996的公司并没有他这样的工作环境,大多数996的员工也没有这么幸运。
网上有位年轻妈妈说起工作就一脸忧愁:“工作压力大,每天都在加班,有时候到家都已经11点多了,孩子早就已经睡了,孩子都顾不上,这边老师要求对孩子多上点心,可是那边永远都有工作等着你在做。”
还有位朋友曾经也诉苦说,在公司任职了3年,负责大客户的品宣和大促活动。一个月只有一个周末可以在家休息。即使这样,她的社保还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在交,薪资也只能算行业中等水平。而这样的高强度工作节奏她已经适应了3年。
并且之前生病要住院的时候,她请了一个礼拜的病假,结果公司就把她手上的工作分了出去,还要扣钱,病假扣了1000多,生个病真是元气大伤,搞的开始养生了,要好好保养自己的身体。
虽说年轻人注重保养是很好的,可是这种被迫保养确实让人心酸。
这样例子其实还有很多,我们也能够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即使生病了也坚持上班;为什么知道熬夜有害健康却仍然熬夜加班……
这或许才是现在职场人的真实写照吧。
你看,同样都是996,他们的经历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觉得996挺好的,是因为其他物质环境条件都帮你打造好了,让你没有后顾之忧,只管埋头钻研手上的工作。
并且这个情形成立的条件还比较苛刻。
试想有多少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电影不能看,旅游没时间,爬山没力气,游戏没兴趣,社交聚会更是因为一会儿来个钉钉一会儿又来个微信消息而变得分心不已,无法投入。
不仅如此,到头来还落下一身毛病,比如颈椎僵硬,脊柱变形,长期失眠,遇到个蛮不讲理的老板还有可能突然心梗脑梗。
996天生只适合少数人,少数愿意暂时放弃目前享受生活的权利,为了将来可能更好享受生活的人。
而当我们面对这样不合理的工作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1、面对暴力裁员,员工如何维权?
如果在医疗期内遭到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发现其违法行为,一方面积极搜集保存证据,一方面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寻求调解组织、工会的帮助,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末位淘汰制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如今很多公司都实行末位淘汰制,那这种看似很合理的公司制度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当然没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不胜任工作,公司应当对其培训或调岗,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医疗期内仍不可以解除,超过医疗期,虽然可以解除,但要看不胜任工作的界定是否合法。
如果认为考核末位就是不胜任工作,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3、加班不发加班工资而是给予调休合理吗?
现在的职场人可能很多时间都在加班,可是虽然是加班,加班费却是一分钱没见到。
如果企业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在很多地区一般而言也不存在可以调休的情形,可以采用调休的企业执行的是综合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上述工时制度是必须通过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才可以执行的。
当然,对大部分员工而言,无论是哪种性质的加班,只要单位给予调休或者离职时哪怕只是按照1:1的比例给予了加班工资,就不会计较。
但是如若遇到不讲理过度刁难的企业,被逼维权也属无奈之举。
所以面对暴力裁员、强行加班等等,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不能无视法律,要提倡宽容对待员工。
当然员工也要依法而行,毕竟企业也没有养员工一辈子的义务。
关于劳动纠纷,大家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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